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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的行為要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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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賄賂的行為要點有哪些?

商業賄賂的行為要點有哪些

(1)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和受經營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職工);其他主體可能構成賄賂行為,但不是商業賄賂。

(2)行為的目的是爭取市場交易機會,而非其他目的。

(3)有私下暗中給予他人財物和其他好處的行為,且達到一定數額。

(4)該行為由行賄與受賄兩方面構成。

二、商業賄賂的相關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六十四條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以財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商業賄賂的做法破壞的是市場公平的競爭秩序,在國家法律制度中雖然沒有商業賄賂罪,但是,為了企業的交易機會給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企業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會被判處3~10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