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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25W)

商業往來中,有的企業因為想要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或者爭取到某個專案,就會給對方進行一些賄賂,這一般稱之為商業賄賂。而在情況嚴重的時候,該行為會被直接認定為商業賄賂罪,因而是不可取的。而實踐中商業賄賂也有自己的形式,那麼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回扣。

2、送禮品禮金。

3、手續費。

4、以購代賄。

5、提供消費專案代賄。

6、假借促消費、宣傳費、贊助費、勞務費、諮詢費等名義進行賄賂。

7、為受賄單位和個人報銷各種費用。

8、利用“中獎”,為個人變相受賄。

9、其他方面手段,包括為受賄人提供各種便利、榮譽、資格等。

二、怎麼認定商業賄賂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

客觀上採用了以祕密給付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行為。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其手段主要表現為回扣,即經營者暗中從賬外向交易對方或其他影響交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祕密支付錢財或給予其他好處的行為。回扣的表現形式一般有三種:

(1)現金回扣。即賣方從買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數額,在賬外返還給對方;

(2)實物回扣,如給付對方高檔家用電器等名貴物品;

(3)提供其他報酬或服務,如為對方提供異地旅遊等。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經營者。商業賄賂的主體必須是經營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非經營者不能成為商業賄賂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故意。行為人主觀上有在經營活動中爭取交易機會,排斥競爭的目的。

三、商業賄賂應該怎樣處罰?

商業賄賂行為中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

《刑法》第163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164條規定: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分析上文內容之後,大家應該清楚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有幾種了吧。常見的就包括了回扣、手續費等等,但如果給予對方的回扣是如實記賬的話,則此時並不屬於商業賄賂,自然也就不會被認定為刑事犯罪。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