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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法院如何判

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法院如何判
律師解析: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法院會這樣判: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會構成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
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百零四條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