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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主犯在逃,員工被抓,只拿工資的會被判刑嗎

開設賭場罪只拿工資會判刑,開設賭場罪是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的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該員工參與了以上行為,就會構成開設賭場罪,也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主犯在逃,員工被抓,只拿工資的會被判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