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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從拘留到一審宣判多久

一個重大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一審宣判,目前歷時短的有23天;大多數的一般刑事案件在6到10個月左右出一審判決;
存在延長的刑事案件,可達34個月22天(其中包括:公安偵查階段,拘留37天、逮捕後3到7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可1到6.5個月和一審階段3到20個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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