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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刑事拘留到判刑的流程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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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到判刑的流程需要多久

從刑事拘留到判刑的流程需要多久?

從刑事拘留到判刑的流程需要6個月的時間,而最長可以近16個月(也許更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從拘留到審理判決的時間是非常長的,因為畢竟它涉及到不同的機關之間的通力合作,比如說拘留逮捕是由公安機關來做出的,但是也需要通過檢察機關的同意,然後再由檢察機關移送審查,最終才由法院來作出判決,通過對各個環節的計算時間大概是6個月之久。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