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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怎麼定罪處罰

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怎麼定罪處罰
律師解析: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的定罪:
公然奪取國家機關公文的,應當以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來定罪。
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的處罰: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處以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