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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師會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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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師會見有哪些規定?

杭州律師會見有哪些規定?

(一)該事項僅限浙江省註冊律師,本省外律師請電話預約

(二)會見時間預約會見時間為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不提供預約服務。 

(三)預約時間提前1個工作日進行網上預約,受理監所在收到預約申請的24小時內給予確認、稽核回覆。

(四)現場須提交的材料 須提交律師證、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等材料用於現場稽核。

(五)會見事項要求 預約律師須提前10分鐘到達,辦理會見手續,按規定時間段進行會見,並準時結束會見。

(六)取消預約情形

1、預約律師超過預約時間10分鐘未到達監所;

2、預約律師與前來會見的律師資訊不相符;

3、會見資料不全(律師證、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

4、被會見人正在提審、提押、外出就醫等羈押監所無法立即安排會見;

5、被會見人拒絕律師會見的;6、預約律師提出取消預約。

(七)違規事項說明 發現律師在會見過程中有下列違規行為的,羈押場所有權制止、終止該次會見,並通報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

1、將手機、膝上型電腦等移動通訊裝置提供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通過手機擴音通話、QQ、微信等通訊方式連線外界人員,洩露會見過程;

2、帶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屬、親友或者未經批准的其他人員參與會見;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私自傳遞書信(供律師使用的本人申辯、上訴、申訴等材料除外)、錢財、食品、藥品、菸酒、衣服、書籍等物品;

4、未與看守所人員辦理好被會見人的移交手續,擅自離開看守所;

5、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違禁品進入看守所;

6、擅自對看守所監管工作人員、看守所內部建築構造、安防、警用等設施裝備、執法管理活動等進行拍照、錄影;

7、其他嚴重干擾或危害看守所正常管理秩序的行為。

(八)目前全市杭州市、江乾區、餘杭區、蕭山區看守所提供快速會見室和普通會見室,建德市看守所只提供:普通會見室,其餘監所只提供快速會見室。

(九)諮詢與投訴 律師認為自己的會見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監所所屬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投訴。

杭州疫情期間出臺了很多關於律師會見犯人的相關規定,規範了會見預約的方式,更好的為了疫情防控做出規定,包括提供的會見的地點是普通的會見室的方式,不能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會見室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