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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筆錄可以在刑事訴訟作為證據使用嗎?

刑事訴訟 閱讀(2.5W)

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的材料。老百姓常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尤其是刑事訴訟中的證據很有可能會關係到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如何量刑,甚至可能會涉及到生命,所以刑事訴訟證據的收集和認定都有著很嚴格的要求。法律規定的刑事證據一共有八種,刑訴法中的證據包括哪些?

詢問筆錄可以在刑事訴訟作為證據使用嗎?

刑訴法規定的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據必須要經過查證屬實,否則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證據有哪些特徵?

1.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2.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相關

3.證據必須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收集和運用

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詢問筆錄是司法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對於證人、被害人就詢問相關內容及過程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並沒有被單獨列出作為一項證據種類,是因為它只是用問答的方式體現了證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證言。但是詢問筆錄究竟是屬於書證還是屬於證人證言大家還是有爭議的。但無論屬於哪一種詢問筆錄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詢問筆錄是否可以在刑事訴訟作為證據使用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