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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拒絕辯護代理嗎?

刑事訴訟 閱讀(2.35W)

律師可以拒絕辯護代理嗎?

一、律師可以拒絕辯護代理嗎?

律師可以拒絕辯護代理,律師可以拒絕的情形一般是當事人要求律師從事違法的行為或委託代理合同上面約定的其他情形。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可以自己聘請,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聘請。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其近親屬,可以為其聘請律師;如無近親屬的,其他親屬或者朋友也可以代為聘請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第三十二條 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二、相關法律規定

律師辯護有獨立的地位,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辯護律師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雖然不管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會有律師參與,但是並非是所有的律師在接到委託書時一定要同意。但是一般情形下律師不得拒絕民事主體的委託請求,除非出現了法定的律師可以拒絕的情形才可以,其他情形若是拒絕,律師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