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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意義是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8.05K)

刑事和解的意義是什麼

你知道什麼是刑事和解嗎?你清楚刑事和解的意思是什麼嗎?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訴訟當中比較常見的一種制度,但並不是任何一件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和解的,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接下來,本站小編圍繞刑事和解的內容,為您做詳細分析。

一、什麼是刑事和解?

所謂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在司法人員調停、監督下,犯罪人以自願認罪、賠償、賠賠禮道歉等形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後,國家司法機關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免除處罰或者從輕處罰的一種新型的刑事糾紛解決方式”。刑事和解在本質上乃是國家司法權向案件當事人的出讓,其目的在於修復受到損害的社會關係,使受到損害的社會關係恢復到以前的狀態,正是這種現實合理性讓刑事和解成為一種活生生的司法實踐。

要釐清刑事和解,首先必須界定好刑事和解協議的性質。刑事和解協議是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間就經濟賠償問題達成的和解,因而有人認為,存在刑事和解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僅僅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此種法律關係並未與國家刑罰權相連,這決定了刑事和解協議的性質只能是一種民事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不論司法機關是否適用刑事和解,都不會影響作為私法領域的刑事和解協議的效力,因為刑事和解協議具有獨立性,這個特質決定了協議的效力只受協議簽訂主體和協議內容的限制,在協議主體適格、內容合法時,協議當然有效。

雖然刑事和解協議存在於私法領域,但是刑事和解協議有其特殊性:

(1)協議可能影響到加害人的刑罰處罰,協議的成立可能會成為司法機關量刑時酌定考量的情節;

(2)有司法機關等公權力的介入和確認,只有在得到司法機關確認的情況下,協議才可能會影響到對加害人的處罰上;

(3)協議的內容與公權力相關事務的處置有關,但這種關聯性僅限於當事人對國家機關的請求權、建議權或者一種意願,而非最終的決定權,因此刑事和解協議並不必然發動刑事和解程式。

由於刑事和解協議的私法屬性,在司法機關不認可刑事和解協議時,對被害人而言,其依然有權要求加害方按照有效協議的內容全面、客觀、完全的履行;即使刑事和解協議已由加害人履行完畢;對加害人而言,亦不能因為司法機關不認可刑事和解協議而拒絕履行,或要求撤銷已履行完畢的刑事和解協議。

二、刑事和解的意義是什麼?

設立刑事和解制度的意義:

1.有利於被害人及時得到賠償或者挽回損失。

2.有利於犯罪人認錯改錯。

3.有利於親屬之間、鄰里之間、朋友之間、同事之間的和諧,有利於社會和諧。

上述內容就是對”什麼是刑事和解“以及“刑事和解意義”的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幫助你更加深入的瞭解刑事和解的意義。如果實踐中被控刑事犯罪,最好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幫忙,這樣才能比較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本站網站為您推薦你所在地區專業的刑辯律師,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