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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證是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都一樣有的嗎?

刑事訴訟 閱讀(3.29W)

一、質證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都一樣有的嗎?

質證是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都一樣有的嗎?

都一樣有,但是有本質上的區別。

1.收集證據的主體不同。按《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有權收集公訴刑事案件證據的機關是國家偵查機關,偵查機關要全面收集證據,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證據;附帶民事訴訟證據則只是民事訴訟原告及其代理人從自身利益出發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2.收集證據的目的不同。刑事訴訟證據目的是證明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罪輕或罪重,是法庭給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而民事訴訟證據是圍繞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證明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害,以便通過確認這些損害而從被告處獲得賠償的目的。

3.證人作證的態度不同。對國家機關收集證據,證人一般能嚴肅對待,所反映的情況真實性較高;民事訴訟證據的收集,除了法院通知證人當庭作證外,民事訴訟原告或代理人收集證據時,證人可能受其要求、利誘、威脅、恐嚇等原因,所作證詞的真實性就打了折扣。

4.收集證據的人對法律的認識理解不同。偵查機關偵查人員一般都經過專業學習或培訓對法律的理解比較準確和全面,而原告及其代理人認識法律較偏頗,往往斷章取義地理解法律,因此雙方所收集的證據易產生差異。

二、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舉證責任比較

兩者的區別:一是訴訟主體。

刑事訴訟法涉及公、檢、法等數家司法機關,當事人為自訴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訴法僅有人民法院一家訴訟主體,當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

二是訴訟原則。

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如: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為有罪、辯護、依法不予追究等的原則。不同於民事訴訟法特有的處分、調解、支援起訴等的原則。

三是證據制度。

兩大法在舉證責任的規定上各不相同,刑事訴訟法規定舉證責任在控方。民事訴訟法則規定“誰主張誰舉證”。

四是強制措施的種類不一。

五是訴訟程式複雜程度不同。

所以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儘管都是有質證,但是他們不管是從主體還是目的與態度方面來講都是不一樣的,首先刑事訴訟的證據收集,他的態度就會更加嚴肅和強硬一點,由於民事它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一些關係,所以他的證據收集顯得會較為不那麼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