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刑事案件申訴只能申訴一次嗎

刑事訴訟 閱讀(1.2W)

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

刑事案件申訴只能申訴一次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的申訴具有以下限制:

1、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

2、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複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五百九十九條

 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確有錯誤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審程式審判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審程式審判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申訴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確有錯誤的,由派員出席法庭的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