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刑事申訴的條件有哪些 | 申請刑事申訴要滿足什麼條件

刑事訴訟 閱讀(1.67W)

刑事申訴的條件有哪些,申請刑事申訴要滿足什麼條件

刑事申訴必須由本人提出,在接到行政處分決定書那天起的30日之內已書面形式提出,而申訴的基本條件是要有明確的申訴請求和理由。這其實就是我國規定的刑事申訴的條件了,除此之外還需要哪些條件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刑事申訴的條件有哪些

(1)申訴必須由受行政處分的國家公務員或者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工作人員自己提出,如受處分人已死亡,其近親屬也可以為提出。

(2)必須有明確的申訴請求和理由。

(3)必須向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提出申訴。

(4)必須在法定的申訴期限內提出,即自接到行政處分決定書之日起的30日之內提出。

(5)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

二、什麼人可以提出刑事申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三、刑事申訴需要哪些材料

再審申請人或申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申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或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再審或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二)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三)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請再審或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附有證據線索。

申請再審或申訴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提起刑事案件申訴需要滿足的條件,同時還為大家帶來了一些其他的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以上分享的知識內容可能較為簡略,要是還不能解開你的疑惑的話,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尋求更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