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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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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對刑事案件做出一審判決之後,此時被告人可以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然後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過此時要注意法律中規定的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訴訟法》在這方面是如何規定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如何確定上訴期限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訴期限,依案件性質及其具體情況,分別是:

(1)貪汙等一般刑事案件,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從當事人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當事人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殺人、強姦、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人應當判處死刑,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均為三日;如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不是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或者案情複雜、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實尚不完全清楚,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仍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仍為五日。

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第2張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所有被告人並未全部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全案被告人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統一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統一為五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逾上訴期限而未提起上訴,而人民檢察院也沒有提起抗訴時,則第一審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依法應予以執行。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再行上訴。

二、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有權提出上訴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

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第3張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必須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決書10日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提出上訴的期限為5日。原審法院做出判決、裁定後,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請求。

自然是與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上訴期限不同。此時要區分一下一審法院做出的是判決還是裁定,如果是判決法律中規定上訴期限為10日,但如果是裁定的話,那此時的上訴期限就比較短了,法律中要求在5日內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