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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辯護 | 包括哪些型別?

刑事訴訟 閱讀(1.15W)

什麼是刑事辯護,包括哪些型別?

犯罪嫌疑人因違法行為,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可行使辯護權。具體而言,什麼是刑事辯護呢?刑事訴訟法上規定的刑事辯護可分為哪幾類呢?本站為您做如下介紹。

一、概念

刑事訴訟中的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對控訴人提出控訴的部分或者全部進行反駁、申辯,以說明其無罪、罪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一項的訴訟活動。辯護是一種基本訴訟職能,它針對控訴而提出並同控訴相對立。

二、分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辯護可以分為:

1、自行辯護,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進行的辯護;

2、委託辯護,即犯罪嫌疑人委託律師或者近親屬等進行的辯護;

3、指定辯護,即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律師辯護人。

按照辯護方向可以分為:無罪辯護、罪輕辯護、指控罪名不成立辯護。

綜上,刑事辯護權系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項法定權利,與罪行是否嚴重無關。當犯罪嫌疑人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後,犯罪嫌疑人可以行使刑事辯護權,同時被告也可以委託律師委託為其辯護,特定情況下,法院應當為犯罪嫌疑人指定辯護律師。因刑事辯護涉及一系列複雜的法律問題,建議犯罪嫌疑人及時聘請專業的律師為其辯護,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