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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證據具體包括哪些 | 辯護證據具有哪些種類

刑事訴訟 閱讀(2.17W)

辯護證據具體包括哪些?辯護證據具有哪些種類?

不管律師為被告人進行怎樣的辯護,此時若無證據作為支撐的話,那麼進行的辯護也是不會被法官採納的。而在收集相應的辯護證據時,我們要先了解清楚規定的辯護證據具體包括哪些。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辯護證據有哪些種類

證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其作用也是客觀存在的,並不能隨意改變。

刑事辯護中就要圍繞控訴證據主動收集辯護證據,辯護證據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類:

1、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沒有實施危害社 會行為或者罪輕的證據及材料;

2、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證據材料;

3、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不具有刑 事責任能力的證據及證據材料;

4、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據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的證據;

5、證明被告人的行為屬於正當 防衛、緊急避險等的證據材料;

6、證明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超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證據材料。

二、如何收集辯護證據

在刑事辯護中,由於辯護律師所要解決的中心問題是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那麼,圍繞這一中心問題,筆者以為收集運用辯護證據的範圍應該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即犯罪主體、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的主觀方面有無對犯罪嫌疑人或被 告人有利的證據;

2、有關量刑輕重的事實方面有無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從輕處罰的證據;

3、有關犯罪嫌疑人個人情況和被告人犯罪後表現的事實有無對犯罪嫌 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4、訴訟程式方面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證據,即收集、運用偵查、控訴機關有無違反訴訟程式的行為的證據。

證據是訴訟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在刑事訴訟中尤為重要。證據是支撐起話語最強有力的證明,案件事實也需要質證來一步步釐清。其中,辯護證據往往能決定刑事辯護的成敗。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重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