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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筆錄的儲存期限一般為多久?

刑事訴訟 閱讀(3.13W)

詢問筆錄的儲存期限一般為多久?

一、詢問筆錄的儲存期限一般為多久?

目前沒有明文對案件的筆錄儲存時間做出具體規定。 一般會永久儲存。案件的詢問筆錄作為證據的重要載體,在辦理治安案件過程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它通過問答的形式,再現了事件的客觀原貌和筆錄物件的主觀想法,是公安機關辦案的重要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准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第一百二十六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也適用於詢問證人。

二、詢問筆錄的特點

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證人或被害人以及詢問人員都應該在詢問筆錄上簽名。

詢問筆錄作為記載證人所提供的證言,具有法律的嚴肅性。

偵查人員應當將問話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辯解如實地記錄清楚。製作訊問筆錄應當使用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材料。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補充或者更正,並捺指印。筆錄經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後,應當由其在筆錄上逐頁簽名、捺指印,並在末頁寫明“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在筆錄上註明。訊問筆錄上所列專案,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齊全。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在訊問筆錄上簽名。

三、詢問筆錄的組成

詢問筆錄有統一印製的筆錄紙,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標題。 為“詢問筆錄”。

(二)、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

(三)、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供的證言。

(四)、核對筆錄記載。詢問結束後,記錄人應將筆錄讓被詢問人過目或向其宣讀,如有出入應允許更正,在確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寫上“以上記錄已經我看過(或已向我宣讀),沒有出入”字樣。

(五)、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

綜合上面所說的,詢問筆錄是開始立案之前最重要的一個步驟,而且通過合法的詢問才能更好的瞭解案件的過程,對於這份筆錄一般是不會撤銷的,只要需要就可以查得到,所以,案件的記錄都是有法律規定的,執法人員也是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