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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的期限一般為多久

信託糾紛 閱讀(3.31W)

一、家族信託的期限一般為多久

家族信託的期限一般為多久

家族信託的管理期一般都在30年以上,但是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調整。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委託人對受託人寄以重大信任,將財產權利移轉給受託人,在法律上和形式上歸受託人所有,而受託人又應對受益人負擔忠貞無私的義務,不得謀取私利,要為受益人的利益盡其職責。如果作為此種關係中關鍵環節的受託人不被其他兩方當事人所信任,不可能有信託之存在。信託的道德因素忠實可靠性,是信任最根本的特徵。

二、信託受託人的權利有哪些

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檔案的規定,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和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並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本合同約定權益以外的利益。

受託人必須儲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

義務:

(1)守信義務

受託人必須依據信託意圖和信託條款行使財產權,否則將構成濫用權利,承擔違約背信責任;

(2)善管義務和忠實義務

受託須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事信託義務,其信託管理應僅服從受益人利益;

(3)信託利益給付義務

受託人有義務依信託條款將信託利益給付受益人;

(4)信託業務公開義務

受託人須將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分開管理,並負有向受益人公開業務,接受監督的義務;

(5)財產返還義務

在信託關係終止或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負有將全部財產返還受益人和委託人的義務。

家族信託的管理期限一般都是在30年以上,和國內比較常見的集合信託是有所不一樣的,家族信託是一種高淨值客戶來專門定製的一種產品,是不會設定了預期年化收益率的,也是沒有規劃好的一種投資專案,而是具體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配置投資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