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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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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刑事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刑事賠償金規定是按照我們國家賠償法當中所作出的規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46.75元。國家統計局2020年5月15日公佈,2019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為90501元;日平均工資為346.75元。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國家賠償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刑事賠償;三是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個人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通過侵權的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受害人所進行的賠償。

刑事賠償亦稱冤獄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當事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予以的賠償。

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的,由國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當代社會國家賠償是非常重要的,一種具體賠償的方式,其中就會涉及到有刑事賠償的部分。比如說如果在偵查羈押階段錯誤的採取了拘留的措施,導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況。此時就需要根據上一年度職工工資來確定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