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立案>

銷案和結案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5.5K)

銷案是案件破獲,但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在立案程式上叫做銷案;案件破獲,嫌疑人也全被抓獲,那麼案件進入“破案”狀態;案件當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與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麼案件自然銷案;案件久偵未破,且對侵害人的刑罰處罰已經過了刑罰追訴期。結案指結束案件,謂作判決或最終處理。

銷案和結案的區別是什麼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