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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主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79K)

一、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主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主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主體構成要件是: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即自然人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就可構成本罪主體。依《刑法》第150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成為本罪的主體。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主要包括哪些?

1.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非法生產化妝品;未取得健康證而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生產化妝品;

2.生產化妝品所需要的原料、輔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3.使用化妝品新原料(指在國內首次使用於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生產化妝品,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4.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即用於護髮、養髮、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防臭、祛斑、防晒的化妝品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

5.生產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或生產的化妝品未經衛生質量檢驗;

6.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是指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而仍決意出售;等等。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必須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否則、雖有生產、銷售行為、但沒有造成實際危害後果或者雖然造成危害後果但不屬於嚴重後果;或者雖屬嚴重後果但不是因為生產、銷售的行為所引起如被害人使用不當等,則都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亦應以他罪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論處。所謂造成嚴重後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

(1)毀人容貌,即導致容貌變形、醜陋及功能障礙的,如使人面板變黑、臉上長斑、頭髮脫落等;

(2)致人產生肉體較大痛苦的,如面板紅腫、灼痛、瘙癢等;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損自殺、離婚、精神失常等。

構成本罪並不要求生產與銷售兩種行為同時具備,只要具有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之一就可。即使具有兩種行為,亦只構成一罪,而不實行數罪併罰。

在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本罪的構成要件,特別是對於主體要件的認定上,如果當事人並不具備民事活動的能力,即不具備刑事責任的,那麼是不可以構成犯罪事實的,具體情況下需要由法院對相關犯罪嫌疑人進行審查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