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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處罰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48W)

一、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處罰量刑?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處罰量刑?

1、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處罰量刑的規定具體如下: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他人容貌毀損或者面板嚴重損傷的;

(2)造成他人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的;

(4)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犯罪構成

1、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即自然人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就可構成本罪主體。依《刑法》第150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2、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即行為人故意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而故意銷售。過失不構成本罪,本罪的犯罪目的多為謀利,但本罪並不以此為構成要件。

3、犯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化妝品與人民群眾的健康息息相關,國家為加強對化妝品的衛生監督、保證化妝品的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制定了《產品質量法》、《化妝品衛生標準》、《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的監督、化妝品生產的衛生標準、審查批准化妝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化妝品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監督、對進口化妝品的審查批准、對經營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全面的規定,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化妝品衛生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但是,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為貪圖不義之財,在化妝品中摻雜使假,生產和銷售嚴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這種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國家對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制度,而且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權利,往往造成使用人的面板不同程度地受到感染、灼痛、腫脹,甚至真皮受損,導致毀容的嚴重後果,應受《刑法》打擊。

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

所謂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以達到清潔護膚、美容、修飾或消除暇斑、異味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品。這裡的“不符合衛生標準”就是不符合國家制定的各種化妝品的衛生標準。值得注意的是,化妝品種類繁多,只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該種化妝品的衛生標準,就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

4、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有關化妝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只有獲得化妝品生產證的企業,才可以從事生產化妝品的作業,在生產的過程之中,必須要嚴格控制各道生產工序,生產結束之後,在將化妝品售賣出去之前,需要將化妝品送往指定的機構進行質檢,只有檢驗合格之後,才可以售賣此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