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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51W)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罰?

化妝品是許多女性生活中必備的產品。化妝品直接與面板接觸,因此它的生產有嚴格的標準,但一些商家或個人由於利益的驅使,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從而導致了使用者面部發生紅腫、面板長斑等後果,這種行為是會構成犯罪的。那麼,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罰?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在客觀上如何表現?

1、主要行為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主要包括:

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非法生產化妝品;未取得健康證而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生產化妝品;

生產化妝品所需要的原料、輔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使用化妝品新原料(指在國內首次使用於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生產化妝品,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即用於護髮、養髮、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防臭、祛斑、防晒的化妝品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

生產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或生產的化妝品未經衛生質量檢驗;

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是指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而仍決意出售;等等。

2、後果嚴重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必須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否則、雖有生產、銷售行為、但沒有造成實際危害後果或者雖然造成危害後果但不屬於嚴重後果;或者雖屬嚴重後果但不是因為生產、銷售的行為所引起如被害人使用不當等,則都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亦應以他罪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論處。所謂造成嚴重後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

(1)毀人容貌,即導致容貌變形、醜陋及功能障礙的,如使人面板變黑、臉上長斑、頭髮脫落等;

(2)致人產生肉體較大痛苦的,如面板紅腫、灼痛、瘙癢等;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損自殺、離婚、精神失常等。

構成本罪並不要求生產與銷售兩種行為同時具備,只要具有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之一就可。即使具有兩種行為,亦只構成一罪,而不實行數罪併罰。

當事人構成本罪的,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一定罰金。構成本罪的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本罪是後果罪,也就是說,只有在對使用者造成損傷的情況下,如面板紅腫等情形下才會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