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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案件被告人不認罪怎麼辦 | 量刑程式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35K)

公訴案件被告人不認罪怎麼辦?量刑程式有哪些?

公訴案件被告人不認罪怎麼辦?量刑程式有哪些?

對於被告人不認罪案件量刑程式的具體內容如下:

被告人不認罪案件量刑程式的參與主體。除了控方提出量刑建議是當然的參與主體之外,一般說來,量刑程式還應當包括以下幾種主體:

(1)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美國法學家認為,當事人應能富有影響地參與法院解決爭執的活動。這一原則有助於解決爭執,因為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儘管可能不贊成判決,但由於親身參與了判決製作的過程,更易於接受和服從判決。對被告人而言,定罪固然重要,但量刑也相當重要,因為定罪往往涉及名譽的否定評價,而量刑則是刑罰的判處,直接關係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被告人是量刑程式的主要參與主體,這不僅是程式性參與原則的體現,也是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為全面維護被告人的量刑權利,辯護人的參與也是至關重要的。

(2)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為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害及精神損害的直接承受者,被害人有強烈的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的願望,允許其有效參與量刑程式,不僅有助於被害人表達其受犯罪行為侵害的情況和程度,幫助法官全面認識被告人罪行的嚴重程度,促使法官公正地適用刑罰,也有助於體現被害人作為程式性主體的當事人地位,認同和接受量刑程式和量刑結論的正當性。同時,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量刑程式中的充分參與還有助於被害人發洩因犯罪行為而產生的不滿與憤怒情緒,緩解其與被告人之間的矛盾衝突,減少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因素。

(3)社群。社會對犯罪的關注不僅僅表現為對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懲罰,還體現在對犯罪人的改造、教育與挽救,使其能夠順利迴歸社會。法官應當綜合考慮刑罰的目的、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觀惡性、被告人犯罪後的表現等因素,對被告人確定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刑罰的程度。因此,要準確反映犯罪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以及社會對個案被告人的量刑態度,應當注意聽取來自社群的反映,社群代表應當參與被告人的量刑程式。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附有公正,平等性。 法律也是發展社會人類文明進步的一種重要體現,是一種約束公民行為準則制度,法律就在你我身邊,那些藐視法律的人終將會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