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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金額認定是怎麼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3W)

一、合同詐騙罪金額認定是怎麼樣的?

合同詐騙罪金額認定是怎麼樣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合同,是規定各方權利和義務以及享有權和履行義務的限制和時間的規定、處罰條款的協議、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訂立合同應依法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的合同是無效或者部份無效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當中,很多的經濟交往活動都是離不開合同的簽訂的,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不能夠存在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否則的話,有可能會構成合同詐騙罪,對此需要定罪量刑,處罰力度是非常嚴厲的,比如說將按照《刑法》的規定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