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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的金額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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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詐騙罪的金額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合同詐騙罪的金額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合同詐騙罪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為1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數額巨大”為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為50萬元以上;

單位詐騙“數額較大”為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數額巨大”為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為200萬元以上。

二、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三、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1、簽訂買賣合同,騙取現金或實物,有五種情況:

(1)利用盜竊、偽造或騙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

(2)用已作廢、失效的合同書、介紹信,冒充有效的合同書、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

(3)利用已撤銷單位的名義及其印章、介紹信、合同書與他人簽訂合同;

(4)在條款上做手腳,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

(5)在標的物上設陷井,到手,即可認定合同詐騙既遂。

2、以真面目簽訂的合同。真面目是指行為人的姓名和身份、簽訂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紹信都是真的,即實際上存在這一單位或個人。

3、偽造身份簽訂虛假合同,騙取他人預付款或定金。利用這種方式進行詐騙的行為人有兩種心理:一是隻要將預付款或定金騙到手,就算大功告成:另一是先騙得預付款或定金,然。這些人一般都偽造身份、證件,自稱能買到急需緊俏物資或以幫助對方推銷產品為誘餌,寫對方簽訂虛假買賣合同。

4、以聯合經商、投資、協作等名義,與他人簽訂合同,進行詐騙。

合同詐騙罪跟一般的詐騙罪都屬於經濟犯罪,經濟犯罪的在金額認定標準上不可能是固定統一的。在國家法律制度中合同詐騙分成個人犯罪和單位犯罪,合同詐騙和普通詐騙行為的量刑依據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