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一般死刑複核時間是多久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3W)

一般死刑複核時間是多久

我國法律中規定,只有中級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對罪犯判處死刑。當然死刑裡面存在一種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時罪犯最終可能還死不到。如果是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話,也需要上報經過複核之後,最終才會對罪犯執行死刑。那一般死刑複核時間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一般死刑複核時間是多久

死刑複核程式:是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查核準所遵循的一種特別審判程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至二百零二條對死刑複核程式作了原則性規定,有關的司法解釋也已將這些規定具體化,為死刑複核工作提供了較周密的準則。

死刑複核制度是對判處死刑的判決和裁定進行審查和核準的制度,包括對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複核程式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審查和核準。死刑複核制度具體表現為死刑複核程式,內容包括死刑案件的報請複核、複核和核準等。

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包括審判行為在內,一審、二審、再審,都設定有相應的期限。唯獨死刑複核程式沒有期限。死刑複核是一個特殊程式,複核需要多長時間,不僅《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也沒有規定。

再清楚的事實也可能發生認定上的錯誤;如果確屬冤案,案件拖得越久,越有可能最終水落石出;而一旦核准,將無可挽回。最終核准的死刑立即執行裁定也將是最審慎的決定。死刑複核程式就是慎殺政策的體現,死刑案件不同於其他案件,晚一日核准,被告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對於死刑複核程式不設定期限,不存在侵犯人權的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對死刑複核期限可長可短,視案件情況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據相關律師統計,司法實踐中,對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複核時間很短,有的用不到一個月,死刑複核程式一般要兩個月以上,個別的案件核准需要數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複核的步驟包括什麼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階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高階人民法院複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其實我國暫時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畢竟死刑符合屬於一個特殊的程式,而最終的結果也與罪犯的生命權相關,所以需要謹慎來符合處理。從司法實務中來看,對死刑案件進行符合的,至少都是在2個月以上,當然甚至有的案件會符合數年之久。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