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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處理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5W)

一些性格比較衝動而不能理性思考的人可能會將打架作為自己發洩情緒的方式,有些人嚴重的甚至會在他人不願計較的情況下仍然去挑釁並在主觀上希望對方能夠與自己打架鬥毆,這種行為真的發生並且出現傷亡情況就必須予以處罰。那麼,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處理規定是什麼?

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處理規定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處理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打架鬥毆的行政處罰(治安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你們這屬於是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為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鬥毆罪”。

總的來說,打架鬥毆時候出於雙方的主觀想法而產生的違法行為就必然需要追究雙方的過錯,但是故意挑釁他人希望讓對方能夠做出與自己一樣的打架行為就產生了完全不一樣性質的犯罪,法律對此的處理也會因此而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