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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毆打他人治安案件怎麼處理?

治安管理 閱讀(2.86W)

一、尋釁滋事毆打他人治安案件怎麼處理?

尋釁滋事毆打他人治安案件怎麼處理?

做出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尋釁滋事行為,在不滿足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時,往往是屬於一般的民事行為,但此時也是會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但如果構成刑事犯罪,即尋釁滋事罪的話,給予的就是刑事處罰了。

尋釁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物件等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物件等情節在相應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內確定基準刑。

二、什麼行為可以構成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的行為,是指行為人出於不正當的目的,肆意對他人進行挑釁,無事生非,破壞公共秩序,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本行為具有以下特徵:

(一)行為侵害的物件是他人的人身或公私財產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以下4種行為: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其他”是指上述3種行為方式以外的尋釁滋事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行為人處於不正當的目的,對他人進行挑釁,無事生非,故意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就是尋釁滋事,對於該行為,情節較輕的,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只會對其進行治安處罰,處5~10天的拘留,500元的罰款。情節較重的,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