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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竊盜竊隨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W)

扒竊盜竊隨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扒竊盜竊隨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扒竊盜竊隨竊的法律規定是《刑法》當中246條對於盜竊扒竊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扒竊和盜竊都屬於盜竊行為,“扒竊”是盜竊的一種形式。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在剛才社會目前為止,大家對於盜竊的行為還是非常的瞭解的,也就是有一些小偷進行一個財產方面的偷竊,所以要受到刑法嚴厲的處罰,當然還有一種扒竊行為,他指的就是公開的來進行一個盜竊,所以他的處罰力度更重,依然是盜竊中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