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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竊罪中扒竊的認定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7W)

一、扒竊罪中扒竊的認定的規定是什麼?

扒竊罪中扒竊的認定的規定是什麼?

扒竊罪中扒竊的認定的規定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是公共場所,直接對於他人隨身所攜帶的一些具體的財務進行偷竊等。扒竊就是盜竊,按照盜竊罪的處罰標準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扒竊: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場所直接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一般都是採取刀割或者“手夾”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內的錢財或物品。“扒竊”在行為特徵上,相對於其他盜竊的竊取行為,扒竊有著自己特殊的竊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標準上,只要實施了“扒竊”型別的竊取行為,理論上就可以予以定罪。

盜竊: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偷竊公私財物的行為都屬於盜竊。

扒竊和盜竊都屬於盜竊行為,“扒竊”是盜竊的一種形式。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兩高頒佈實施的關於盜竊罪的司法解釋,對於“扒竊”的定義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由此可見,“公共場所”和“隨身攜帶”是認定“扒竊”的兩個核心要素,故如何解釋“公共場所”和“隨身攜帶”對“扒竊”行為的定性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扒竊屬於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扒竊” 以罪狀列舉形明確列入盜竊罪。

扒竊: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場所直接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一般都是採取刀割或者“手夾”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內的錢財或物品。

盜竊: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偷竊公私財物的行為都屬於盜竊。扒竊和盜竊都屬於盜竊行為,“扒竊”是盜竊的一種形式。兩者行為只要達到法定犯罪數額,都屬於盜竊罪。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盜竊的各種各樣的形式也是比較多的,而最常見的一種形式,可能就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比如說公交當中來,在擁擠的環境之下進行盜竊行為,直接將手伸入他人的包內來偷取一些手機或者是其他的物件比較小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