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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監管未成年犯罪如何處理?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2W)

無人監管未成年犯罪如何處理?

有些地方的農村留守兒童非常多,其中有些人出於無人監管的狀態,這樣就很容易導致其和他人打架鬥毆,嚴重者還會觸犯刑法,走上犯罪的道路。對未成年人的犯罪,如果不構成刑事處罰的,會交給傢伙嚴加管教。那麼無人監管未成年犯罪如何處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的怎麼說的。

一、無人監管未成年犯罪如何處理?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裡指的從輕是在法定刑的下限處刑;這裡指的減輕,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檔次,如應判五年以上的,實判在五年以下處罰。

2、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這裡指的“必要的時候”,是指家中無人管教或者家長、其他監護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眾、或者基層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強烈要求政府收容教養的時候,政府從社會保護的角度出發,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是如何分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分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和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三個階段:

1、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滿14週歲

一般地說,不滿14週歲的人尚處於幼年時期,還不具備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即不具備責任能力。因此法律規定,對不滿14週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要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

2、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14週歲不滿16週歲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

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應當對所有的犯罪都應負有刑事責任,但應當根據情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目前因為無人監督,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非常多,這是一個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針對無人監管未成年犯罪的情況,政府應該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由政府部門收容監管,對其進行思想教育。國家應該承擔最高監護人的責任,對少年犯進行積極的教導,使其走上正確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