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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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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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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以排斥競爭對手為目的,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交易的其他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一般就會被認定為商業賄賂。那具體來說,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為?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為

1、給付或收受現金的賄賂行為。

2、給付或收受各種各樣的費用(促銷費、贊助費、廣告宣傳費、勞務費等)、紅包、禮金等賄賂行為。

3、給付或收受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4、給付或收受實物(包括各種高檔生活用品、奢侈消費品、工藝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車輛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態給付或收受(如減免債務、提供擔保、免費娛樂、旅遊、考察等財產性利益以及就學、榮譽、特殊待遇等非財產性利益)。

6、給予或收受回扣。

7、給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實入賬,假借佣金之名進行商業賄賂。

二、如何認定商業賄賂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

客觀上採用了以祕密給付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行為。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其手段主要表現為回扣,即經營者暗中從賬外向交易對方或其他影響交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祕密支付錢財或給予其他好處的行為。回扣的表現形式一般有三種:

(1)現金回扣。即賣方從買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數額,在賬外返還給對方;

(2)實物回扣,如給付對方高檔家用電器等名貴物品;

(3)提供其他報酬或服務,如為對方提供異地旅遊等。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經營者。商業賄賂的主體必須是經營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非經營者不能成為商業賄賂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故意。行為人主觀上有在經營活動中爭取交易機會,排斥競爭的目的。

常見的商業賄賂行為,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7種,各位可以適當的瞭解一些,這樣才能準確的判定出哪些行為屬於商業賄賂行為。對於這些行為,要是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那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此時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