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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犯罪要負刑事責任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4W)
殘疾人犯罪要負刑事責任嗎
殘疾人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這些人在刑法理論中,包括在一般刑事責任能力人;特殊刑事責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當中。
殘疾人往往都是精神正常的人,只是由於種種原因身體有殘缺而已,所以通常殘疾人犯罪與一般人犯罪無異。按照刑法規定,一般人犯罪需要按照案件的情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至於最終要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就要根據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況和案件情況來定了。情況不同,最終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是不同的。
但是我國刑法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也就是說,即使這類殘疾人沒有其它可以從寬處罰情節的,如沒有自首、立功、被害人諒解等情節的,法院都可以從寬處罰,甚至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