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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文物罪新法中是怎樣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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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文物罪新法中是怎樣量刑的?

盜竊文物罪新法中是怎樣量刑的?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至3000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 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量刑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應當在1000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000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下同)。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000至100000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 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⑴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⑵ 盜竊金融機構的;⑶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⑷累犯;⑸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⑹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⑺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l款之規定,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最刑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為2500份,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特別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⑴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⑵盜竊金融機構的;

⑶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⑷累犯;

⑸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⑹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⑺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文物罪新法量刑是根據盜竊涉及的數額、盜竊次數、情節的嚴重、惡劣程度等來判定的,從輕到重可判3年、10年,最嚴厲的是無期徒刑,可見,盜竊文物不僅違法,而且還並非小罪,一旦被抓判刑那就是牢獄之災,抹不去的汙點,因此,不要太好奇或貪戀文物這種不義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