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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有哪些牽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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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刑法中有哪些牽連犯

在刑法中有哪些牽連犯?

中國《刑法》中沒有牽連犯的規定。但是對於牽連犯,除我國刑法已有規定的外,從一重罪論處。牽連犯的情形一般是以下幾種:

1、以偽造公文的形式騙取他人財物,詐騙財物的目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偽造公文的手段行為構成偽造公文罪,兩個犯罪形成目的與手段的牽連關係,構成牽連犯。

2、行為人盜竊槍支彈藥以後又加以隱藏的,盜竊槍支的行為構成盜竊槍支、彈藥罪,是目的行為,隱藏槍支、彈藥的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是結果行為,兩個犯罪之間形成目的與結果的牽連關係,構成牽連犯。

二、牽連犯的條件

1、數罪必須出於一個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指行為人通過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所希望達到的結果。犯罪目的不同於犯罪構成中的主觀方面的故意,在一個犯罪目的支配下實施的牽連犯罪行為,其故意內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須是故意。過失犯罪不成立牽連犯。

2、必須實施了兩個以上獨立的犯罪行為

行為人必須實施了兩個以上獨立的犯罪行為且觸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個犯罪行為,即使觸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牽連犯而是想象競合犯。犯罪行為的個數可根據犯罪構成判斷。觸犯不同的罪名,即行為的異質性,也就是說,方法行為與目的行為、原因行為與結果行為是異質數罪。如只觸犯同一罪名,是連續犯而不是牽連犯。

3、數個犯罪行為須有牽連關係

牽連關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之間具有方法與目的或原因與結果的密切聯絡。

如何認定牽連關係,學術界主要有主觀說、客觀說、折衷說三種觀點。其中的要堅持主客觀一致,綜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既要求牽連意圖、又要求行為之間內在因果聯絡的折衷說比較科學。

牽連犯一般的處理方式是數罪併罰以及從一重罪來判決。比如說司法人員貪汙枉法的情況就是從一重罪來進行判決。暴力抗法,拒絕緝私的就是遵循數罪併罰原則。具體得看法律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