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方面: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綜上一級比二級重的。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我國《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中將輕傷分為了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2、量刑標準方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一級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致一人輕傷二級的,可以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傷殘程度可在確定量刑起點時考慮,或者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也沒有將輕傷區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也並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
級別越高,傷情程度越低,因此在輕傷中,一級要比二級重。小編也提醒各位,儘管是輕傷,也會影響到我們的工作,甚至在一段時間之內,會影響到我們的日常生活,在工作時,要時刻注意安全,不要因為一時馬虎,造成對自己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