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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替考罪考試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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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替考罪考試範圍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很多以前沒有涉及的罪名,也把這些罪名入了刑。考試替考也成為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一個亮點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替考是在國家性的考試中代替他人考試,將會受到刑罰的處罰。刑法修正案九替考罪考試的範圍是什麼,本站的小編簡單告訴你。

一、替考罪考試範圍是什麼

依據《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的“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僅限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所規定的考試。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考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

(二)中央和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

(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註冊建築師考試、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門以及行業組織的國家考試。

前款規定的考試涉及的特殊型別招生、特殊技能測試、面試等考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二、替考罪怎麼處罰

代替他人考試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的,應當判處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代替考試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修正案(九)》出臺之後,將替考入刑,使很多在大型考試中有替考等行為的人產生了警戒。大家對於替考入刑都產生了褒貶不一的看法。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大型的考試往往關係著升學、職稱等重要的崗位升職依據,替考過關與本人能力無關,也會嚴重影響公司企業的正常運作。《刑法修正案(九)》替考罪考試範圍的規定是切合實際的的,是對誠信考試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