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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服刑沒有能力還款能不還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6W)

信用卡詐騙服刑沒有能力還款能不還嗎?

信用卡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追捧,花著未來的錢解決緩解當前的經濟壓力。雖說信用卡的使用能為持有人帶來一系列便利,但是如果沒有控制好信用卡的透支度的話就容易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信用卡持有人的透支行為達到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那麼信用卡詐騙服刑沒有能力還款能不還嗎?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這裡的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詐騙5萬元以上者。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偽造後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屢教不改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公私財物的巨大損失的;因其行為造成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以及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20萬元。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為常業的;屬於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為造成特別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二、信用卡詐騙服刑沒有能力還款能否不還

信用卡詐騙罪在宣判的時候已經要求你償還的金額了,如果無力償還,服刑完後有能力在還款,金額不變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信用卡詐騙屬於刑事犯罪,犯罪者不僅需要繳納罰金如果涉及情節嚴重的還需要承擔牢獄之災。而服刑只是信用卡詐騙罪的刑罰之一,在信用卡詐騙服刑沒有能力還款的在刑滿釋放之後還是要還款的,畢竟服刑與還款兩者並不衝突。故而我們在透支信用卡前要評估一下自己的還款能力,避免惡意透支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