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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判刑出獄後還需要還錢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45K)

一、信用卡詐騙判刑出獄後還需要還錢嗎?

信用卡詐騙判刑出獄後還需要還錢嗎?

出獄後所欠金額仍然需要償還,依據法庭所判定的金額進行償還,還需認繳法庭所判罰金。

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處罰後,民事責任並不能被清除,所欠債務仍然存在。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信用卡詐騙出獄後沒有還款怎麼執行

詐騙案件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要進行追繳贓款返還被害人,沒追繳到贓款或追繳到的贓款少於被騙數額的 ,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財物。被告人不因被判刑而免除還款義務,即便是服刑期滿後,仍有還款義務。

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被告不主動執行,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當事人因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而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應負的刑事責任,但承擔了刑事責任後,並不能因此而免除應負的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 的規定,對於信用卡詐騙案件中的欠款,法院在判決時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如果在判決中要求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則作為債權人的髮卡行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當事人償還信用卡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條 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

根據現行法律,我國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分開,信用卡詐騙判刑出獄後是需要還錢的,不僅要支付利息,還要支付高額滯納金及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信用卡詐騙罪是刑事處罰,還款是一種民事違法的後果,刑事處罰與民事責任沒有必然聯絡,雖然刑事案件判刑坐牢,但是與之相關的民事責任還是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