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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判刑後沒有能力還款怎麼辦?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1W)

信用卡詐騙判刑後沒有能力還款怎麼辦?

隨信用卡在我國快速發展,持卡人數量與日俱增。信用卡詐騙的打擊範圍越來越廣,打擊力度越來越大。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對信用卡詐騙深信不疑,認為自己只要坐幾年牢就無需還款。那麼對於那些深陷信用卡詐騙判刑後沒有能力還款的人究竟需不需要還款呢?小編將在下文中詳細介紹。

一、信用卡詐騙判刑後沒有能力還款怎麼辦

1、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分開的,坐牢並不免除民事賠償責任。所以坐牢出來之後,還是要還款,如果實在沒能力一次還清,可選擇分期還,這樣就能還清,如果到一定的期限還是沒有還清,銀行還會繼續起訴,有可能還是要坐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信用卡詐騙罪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犯罪的一種,該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關係,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物件。行為人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以本罪定罪處罰。因此,信用卡詐騙罪,簡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體現的信用所實施的詐騙犯罪活動

結合上文對於信用卡詐騙罪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信用卡詐騙罪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信用卡詐騙判刑後沒有能力還款應繼續還款這一事實也有了深刻的認識。在這裡小編希望各位不要抱著僥倖心理過度透支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實施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