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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了5萬沒能力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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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欠了5萬沒能力還怎麼辦?

信用卡欠了5萬沒能力還怎麼辦?

信用卡欠了5萬沒能力可以選擇分期或者最低額還款,持卡人只需承擔一定的手續費或利息,並不會影響個人信用;如果是一點還款力也沒有,需主動聯絡銀行協商還款,需提供不能按時還款的證明,如失業證明、身殘證明、患有重大疾病證明等。

信用卡協商還款制定的個性化分期還款方案最長還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需約定好還款週期、方式、費用等。

二、相關法律條文

《最高法院關於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絡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信用卡欠款五萬元的情形,若是暫時沒有能力償還,那麼需要選擇最低或者分期還款,若是不主動助理此欠款事宜的,那麼銀行發現欠款未還後,就會進行催繳,若是催繳兩次了依舊沒還,那麼此時該欠款主體,就已經構成了犯罪,會被要求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