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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最多判多少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3W)

一、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最多判多少年?

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50條以上的;

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500條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5000條以上的;

6.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7.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10.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上述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1.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資訊獲利5萬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資訊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2.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3.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準10倍以上的;

4.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犯罪物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物件是公民的個人資訊。

(1)個人資訊定義型別:A.個人資訊型或關聯型定義:個人資訊包括人之內心、身體、地位及其他有關於個人一切事實、判斷、評價等所有資訊在內;B.隱私權型定義:個人資訊係指社會中多數所不願向外透露者,或是個人極敏感而不願他人知道者;C.識別型定義【主流學說】:個人資訊是指那些據此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識別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與公共利益沒有直接關係的私有資訊。

(2)個人資訊特徵:A.個人資訊主體是自然人:個人資訊主體不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的組織;B.個人資訊具有可識別性:個人資訊是一切可以直接識別(直接資訊)和間接識別(間接資訊)的有關本人資訊的總和;C.個人資訊的保密性:個人資訊不為公眾所知悉,只限於少數人知道。

(3)個人資訊權利屬性:A.隱私權說;B.所有權說;C.【新型具體】人格權說。

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犯罪物件是公民的個人資訊。這裡的資訊不是自然人公開的資訊,而是個人資訊不為公眾所知悉,只限於少數人知道的資訊。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有期徒刑7年,並對其處以相應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