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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97K)

一、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臺,該罪已經被取消,並變更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且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故意。

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在當代的中國顯得尤為重要,現在因為公民個人資訊洩露,導致一些違法犯罪分子猖獗,所以對於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需要對此進行懲罰,一般是按照刑事法律規範來進行處罰的,當然目前我們國家已經取消該罪名,修改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