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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虛假訴訟判刑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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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虛假訴訟判刑多少年?

構成虛假訴訟判刑多少年?

構成虛假訴訟罪一般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罰是七年有期徒刑,具體的處罰規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虛假訴訟罪怎麼進行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

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特定的主觀目的,不論是否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是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的,均能構成本罪。如行為人為了要回借款,但礙於臉面不好意思開口,遂將債權虛假轉讓他人,由他人提起訴訟討還借款的。這種情況,也符合本罪所規定的客觀危害行為。

(二)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1、本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與詐騙罪的區別之處在於:客體上,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以及如財產權等他人合法權益,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方面,兩者都體現為一定的虛假性,但本罪較為單一,只能是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而詐騙罪的客觀行為可以表現多種多樣;主體上,本罪主體除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外,應當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詐騙罪則無此要求;主觀上,本罪並未限定主觀目的,可以是為了各種目的,範圍較廣,而詐騙罪的目的在於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2、本罪與侵佔罪的界限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與侵佔罪的區別之處在於:客體上,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以及財產權等他人合法權益,侵佔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方面上,本罪表現為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侵佔罪表現為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主體上,本罪主體除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外,應當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侵佔罪則無此要求;主觀上、本罪的主觀目的範圍較為廣泛,沒有具體的限定,侵佔罪的主觀目的則在於非法佔有他人財韌;在起訴性質上,本罪為公訴案件,侵佔罪為自訴案件。

3、本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刑法》第305條所規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偽證罪與虛假民事訴訟罪主要區別即在於所發生的場合不同,偽證罪發生在刑事訴訟中,破壞的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司法活動,虛假民事訴訟罪則發生在民事訴訟中,破壞的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司法活動。

4、本罪與妨害作證罪的界限

妨害作證罪,是指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妨害作證罪與虛假民事訴訟罪的區別在於:客體上,妨害作證罪侵犯的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包括刑事訴訟活動、民事訴訟活動、行政訴訟活動等,而虛假民事訴訟罪僅侵犯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客觀方面,妨害作證罪實施的是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虛假民事訴訟罪實施的是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主體上,兩者均為一般主體,亦都可由司法工作人員實施,但是妨害作證罪可以由司法工作人員單獨實施,虛假民事訴訟罪則不可,需和他人共同實施。

任何採取捏造的事實的方式提起的民事訴訟,都會擾亂司法秩序,此時民事糾紛的原告可能會受到諸如被拘留等的行政或者是治安處罰。但若是由於提出虛假訴訟的行為,嚴重的妨害司法秩序,那麼法院會宣判違法者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