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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 虛假訴訟罪有未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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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虛假訴訟罪有未遂嗎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了虛假訴訟罪,為解決以往訴訟詐騙定罪爭議問題。但要注意的是,法律中規定虛假訴訟犯罪只能存在與民事訴訟當中,如果是在行政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中有虛假的行為,那此時是不能認定構成此罪的。在對虛假訴訟行為作出認定的時候,需要知道虛假訴訟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做詳細介紹。

一.虛假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且還應當是具備民事訴訟行為能力,能夠提起民事訴訟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一般來說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本罪並未規定行為人需具備特定的主觀目的,所以行為人進行虛假訴訟的主觀目的是否為了謀取利益,謀取利益的性質是否正當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秩序,具體而言,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財產權、婚姻權、收養權、監護權、繼承權等合法權益。虛假民事訴訟的行為,不僅浪費寶貴的民事司法資源,導致真實訴訟無法得到及時審理,嚴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決權威性,同時還可能對法官職業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

(四)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虛假訴訟罪有未遂嗎

虛假訴訟罪是結果犯,不是行為犯。不僅要有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還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後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無端挑起訴訟,導致司法機關多次進行審理,或者調查取證,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甚至導致人民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一般是指造成對方當事人為了應訴而花費鉅額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等,或者對方當事人因錯誤判決而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破產等。

所以,虛假訴訟罪不存在未遂的狀態。

在訴訟過程中,無論是什麼身份的人,其實都應該誠實的進行訴訟,不能有虛假的行為,否則不僅會影響到最終的判決,同時也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至於虛假訴訟的構成要件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另一方面對於虛假訴訟罪法律中也明確規定了是不存在未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