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構成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裝置罪的條件會有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1W)

一、構成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裝置罪的條件會有什麼?

構成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裝置罪的條件會有什麼?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便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裝置遭受毀壞,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破壞易燃易爆裝置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後果才構成本罪。這裡造成嚴重後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便公共生產、生活秩序受到嚴重破壞。這種嚴重後果,通常是由於行為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對行為不謹慎所致。如果是直接管理、操作易燃易爆裝置的人員,在生產作業中違反規章制度,過失地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上述裝置破壞,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定重大責任事故罪。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包括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對其破壞易燃易爆裝置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應當預見,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嚴重後果。如果行為人對其破壞易燃易爆裝置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主觀上既非出於故意,也無過失,則屬於意外事件,不構成犯罪。

二、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裝置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國家很多的犯罪行為是出於主觀故意的,也就是隻有故意才能夠構成,但是也有很多的是過失構成犯罪,比如說過失損害易燃易爆裝置罪,這種罪名是會侵犯到不特定的多數人身體健康安全,所以需要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