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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有什麼不同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97K)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有什麼不同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造成的後果都是很嚴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會讓很多人將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混淆在一起,認為只要出現了被害人死亡的情況,就構成故意殺人罪。今天,本站小編就針對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來為大家做一下介紹。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區別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應注重:

(一)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與間接故意殺人

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但憑藉一定的自認為能夠避免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的因素,如行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術、經驗、知識、體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為預防措施,以及客觀條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輕信他人死亡的結果不會發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最終發生了。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同“誤殺”的故意殺人行為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求的是行為人對其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存有過失心理態度。在司法實踐中,不應將行為人在故意殺人中因打擊錯誤誤殺其“針對物件”(即行為人追求的殺害物件)以外之人的行為認定為過失的致人死亡罪。

(三)不作為致人死亡行為的定性

不作為致人死亡不僅可以成立故意殺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為人對其不作為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四)過失致人死亡後,行為人為逃避罪責又將屍體誤為活人加以“殺害”以滅口的行為,傳統觀點認為,不應只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殺人罪一罪,而應對行為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物件不能犯未遂)定罪,實行數罪併罰。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之間的不同主要存在於四個方面,具體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主觀心態的不同,是這兩個犯罪最大的不同之處。另外,在量刑處罰上面,《刑法》中規定的內容也是不同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