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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自首辯護詞範本怎麼寫?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47W)

開設賭場罪自首辯護詞範本怎麼寫?

眾所周知,為了保障社會和諧發展以及公眾權益,我國法律法規明文嚴禁聚眾賭博。一旦發現,需要對其進行嚴重的處罰。但是如果開設賭場自首或者認罪態度好,會相應酌情減輕處罰,那麼,開設賭場罪自首辯護詞範本怎麼寫?接下來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四川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徐某某近親屬委託,並徵得被告人徐某某本人同意,指派郭海燕律師擔任被告人徐某某的辯護人。

辯護人接手案件後,到公訴機關查閱了案件的有關材料,到看守所會見了被告人徐某某,又參與了本案的庭審,對整個案件事實有了進一步的瞭解。現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首先,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不表示異議,但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徐某某具有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某在公訴機關指控的位於新園路三巷開設的賭場中所起的作用較小,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在本案犯罪過程中的主要被告人張炳先、湯智光在偵查機關的訊問筆錄上均承認該賭場是由三人合開的,這與被告人徐某某的陳述一致。在該事實中,從賭場開設的租鋪子行為、購買翻盤機的出資、到賭場的日常管理經營等被告人徐某某均沒有參與。只是因為徐本人對外吹噓自己的人脈廣,應張炳先要求以“乾股”的形式參與其中。而且該賭場在開設過程中,基本上徐某某是不參與日常管理的,賭場中的工作人員基本上都是由張、湯二人委派,管理和分成也是由由他們負責。被告人徐某某在公安階段的筆錄以及本案的庭審過程中對此做了如實的陳述。事實上他的存在是可有可無的,有沒有被告人徐某某都不影響該賭場的開設和經營。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徐某某在該賭場的開設和經營中所起的作用較小,為次要和輔助的作用,應為從犯。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被告人還具有以下減輕、從輕處罰的情節:

1、被告人徐某某社會危害性較小。該賭場開張時間不足一月,從沒有從中獲利,這一事實已經在法庭調查中,由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證人證言予以證實,公訴機關對這一事實也是予以認可的。相對於一般的開設賭場罪的情況以及與本案其他賭場的開設情況相比,該賭場的開設時間較短、場次較少,影響較小,對社會的危害性也相對較小,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2、被告人徐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且認罪態度好。在2014年10月27日被告人徐某某主動到偵查機關投案自首。主動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在公安機關的整個偵查過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始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供述前後一致。

3、被告人徐某某配合公安機關其他犯罪事實的偵查工作,有悔罪表現。偵查機關對被告人徐某某的第一次詢問中,被告人徐某某就對被告人張、湯等人的犯罪事實做了如實的供述,對公安機關偵查本案提供了一定的幫助。而且在整個偵查階段,被告人徐某某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徐某某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對公安機關偵查其他案件起了一定的作用,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徐某某在本案開設賭場中所起的作用較小為從犯,具有自首情節,而且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請法庭本著刑法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辯護人的意見予以考慮,對被告人徐某某減輕處罰,給被告人徐某某一個從新做人的機會。謝謝!

辯護人: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開設賭場罪自首辯護詞的具體內容在上文已經全面介紹。相信您現在已經對此範本有了瞭解。在辯護詞中主要體現被告人積極的認罪態度、自首情節以及對社會危害程度這幾方面進行闡釋。最後說明自己的辯護請求,以期輕微的處罰結果。